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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利转让过程中需要了解的专利权利

文章出处:商标专利高新认定代办机构发布时间:2019-09-07 16:21

  

专利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专利权包括独占实施权、转让权、许可实施权、标记权、质押权、放弃权和请求保护权,有专利转让需求的你,了解这几项权利具体是指什么吗?
   独占实施:专有权是专利权的一大特征,专利权人对授权专利享有独占实施权,专利权人有权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同时还享有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特权。
   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在科技圈,专利转让的案例不胜枚举,其中诺基亚、黑莓当属其中的经典,专利转让后,虽专利权人发生改变,但是原专利人还是可以获得不菲的收入,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予以公告。
  许可实施权: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以“芯片巨头”高通为例,将其名下芯片领域的专利技术授权给苹果、三星、华为、中兴等世界各地的手机生产商,在收取专利使用费,在自己获得收入的同时,惠及智能手机行业,让手机市场百花齐放,争奇斗艳。

 

  标记权:即专利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人往高处走,人们对高品质东西的追求从未止步,而专利技术往往是产品质量或包装设计独特性的保障,在广告宣传中打上专利印记,在吸引消费者眼球方面而言,是一个莫大的优势。
  质押权:专利作为企业和个人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利权人在经过专业评估后,将专利作为质押物,向银行质押贷款,换取发展所需资金。
  放弃权: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缴纳年费的方式自动放弃其专利权。这是一项可以让专利劝人遵从内心,任性而为的权利。
  请求保护权: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以保护其专利权的权利,获得授权的专利,都是背靠“法律大树”,享有法律保护的,专利权人发现权益受到损害时,都可以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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