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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后,年费缴纳该注意些什么?

文章出处:商标专利高新认定代办机构发布时间:2019-09-07 16:22

  

不少投资企业或者个人,通过专利转让市场获得专利之后,对于专利相关知识的缺失,不少获得授权的专利权人在缴纳专利年费时遇到一些问题,如年费缴纳时间、产生滞纳金等?小马专利总结关于缴纳专利年费注意事项:

1、专利年费的减缓
在专利授权前,已获准专利费用减缓的,自授权当年起连续三个年度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比例缴纳年费,授权日在第三个专利年度内生效,专利权人按批准的减缓比例缴纳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年费,自第六年起则按全额缴纳年费。

2、缴费届满日如是法定节假日
专利年费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推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期限日。

3、专利年费滞纳金计算规定
专利届满之日起后的六个月可以补缴年费,会产生相应的滞纳金,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第一次缴纳年费滞纳金不足的,专利权人再次补缴时,应依照实际补缴日所在的缴费时段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缴纳的年费滞纳金,专利权人因专利权终止办理恢复手续的,专利年费滞纳金应按当年年费全额的2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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