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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专利买卖中的权利人就是发明人吗?

文章出处:商标专利高新认定代办机构发布时间:2019-09-07 16:25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是可以进行专利买卖来进行权利的变更的。而专利买卖中的权利人是不是就是发明人本身呢?实际上这是不一定的,发明人和权利人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在专利买卖中,发明人与专利权人有什么区别

专利权人是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专利权的所有人。要想成为专利权人,有两种方法:

1、最常见的一种,是通过继承或专利买卖交易成为专利权人。公民或法人死亡或终止时,其合法的继承人得成为专利权人;通过专利买卖交易,他人也得成为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可自己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使用费。

2、自己提出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符合授权的条件,依法授予专利权。

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专利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只能是发明创造的完成者。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对专利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报酬权,除此之外发明人对专利不享有任何权利,自己不能实施专利也不能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发现他人侵犯专利权的,也无权加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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