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处:商标专利高新认定代办机构发布时间:2019-10-28 11:37
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十分受企业注重,我国专利法规则,专利局经开始检查以为创造专利请求符合本法规则的,自请求日起满18个月,应将该请求予以发布。
所谓提早揭露,是指创造专利自请求日起,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请求人可要求提早揭露其专利请求,并应提交提早揭露声明。
提早揭露声明经专利局开始检查合格后可即时进入揭露程序。提早揭露声明只适用于创造专利请求。请求人提出提早揭露声明不能附有任何条件。
针对请求人,提前揭露创造专利的有利之处是:根据专利法规则,创造专利请求发布后,请求人能够要求实施其创造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也便是取得所谓“暂时维护”。提前发布请求,请求人能够尽早取得专利法所规则的暂时维护。
别的,提前发布,对该专利今后进入市场、占领市场有或许起一定协助效果。
不利之处是:过早揭露请求内容,别人就或许利用该请求,有或许危害请求人的利益。别的,对撤回的专利请求,揭露和未揭露大不一样。如请求内容尚未揭露,该技能还能够作为一项技能秘密由请求人具有,并且日后还可从头提出专利请求;如请求内容现已揭露,则意味着该技能进入了公知技能领域,请求人就不能再就相同内容取得专利维护了。
请求人往往期望这种揭露晚一些,以便有更多的时间来终究决议是否揭露其技能或为技能的揭露做准备。从公众的角度来看,创造专利的尽早发布,有利于最新技能的传达;避免重复研讨,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糟蹋;在别人创造的启迪下,尽早地研讨和开发出更新更先进的技能。
24h Hotline
13691856200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