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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应准备哪些材料?

文章出处:商标专利高新认定代办机构发布时间:2019-09-03 14:41

  
       商标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侵犯商标权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商标权人和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解决民事侵权纠纷的常见方式。商标权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自己的诉权,维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
 
       当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他人侵犯时,商标权人首先应当通过各种方式掌握被侵权的证据,然后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所属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那么,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应准备哪些资料呢?
 
       商标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准备的资料有:
 
     (一)商标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商标权人为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民的,其授权委托书需在中国公证处进行公证或在其所属国或者所属地区进行公证后,再在中国进行认证。
 
     (二)民事诉讼状。
 
     (三)商标权人的权利证明。
 
       商标权人的权利证明主要包括:商标注册证(如指定颜色的须提交商标注册证的原件)及续展手续。如果是国际商标注册,则需由国家商标局发布该国际注册在中国有效的证明;如果是驰名商标,需提供驰名商标认证书。
 
     (四)侵权人实施了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证据。
 
       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证据主要包括侵权人生产的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购销合同、视听资料等。在原告不能获得被控侵权产品时,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发票、合同也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五)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
 
       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包括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如果侵权人是法人,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
 
     (六)如果商标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侵权证据进行诉前证据保全,需提交证据保全申请。
 
      (七)如果商标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财产(如侵权人的注册商标等)进行保全,需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并缴纳相应担保金。
 
       商标权人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所属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后,受理商标侵权案件的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具体流程如下:立案→证据保全、文件送达被告→财产保全→被告在15日(30日)内答辩→证据交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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