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处:商标专利高新认定代办机构发布时间:2019-09-07 16:22
常理来说签订合同付上交易款项,就是专利买卖交易的【最后一个】流程了。一份专利买卖合同签订后要什么时候开始生效?似乎很多专利人都不知道呢?是否【必须】到相关部门登记和项专利,这种专利购买行为是否【必须】签公告方能行效?专利买卖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专利权买卖,原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这就首先要求了专利买卖的当事人【须】订立书面合同,如果【没有】订立合同或者采用口头或其他非书面形式的合同,则专利转让无效。 其次该条还要求专利买卖合同【应】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否则转让也是【无效】的。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专利权是由【国家】的专利行政部门经过审查而批准的,其授予经过了登记和公告。 同时专利权的法律状态【不】仅涉及转让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也影响到【公众】的利益,其变动应当以【公示的方式】告知公众。
实践中一些人认为【只要】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受让方就【自然】而然地享有了专利权,而到专利局登记只不过是一种【备案】,可无可有的状态,这种观点是【十分】错误的,会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也会给当事人(尤其是受让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没有】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在交易双方进行专利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合同就【已经】开始具有法律效力了。凡是【拖延】合同中规定行为的履行,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违约。交易双方没有在按规定行事的就是违约。更多精彩资讯就在小马专利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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