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处:商标专利高新认定代办机构发布时间:2019-09-07 16:22
专利转让谈判中,企业科学合理地确定专利转让方式,可以保证在不增加企业专利费负担的前提下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第一企业在订立有关专利转让、许可合同时,要注意专利保护期,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为10年,过期的不必缴纳转让费,投资前要看其专利保护期限,防止其技术相对陈旧,或转让后出现大批同类生产跟进者。
第二要区分合同中转让或者许可项目是专利还是专有技术,转让项目可以是专利,也可以是技术或者生产诀窍,非专利技术不受法律保护,如从其他渠道了解掌握了此技术完全可以自行使用,并进行模仿或进一步改进,反之则需要出资购买,找到一项适合自己发展的技术,一定要弄清是专利还是非专利技术,为降低市场风险并获得更广泛和更长时效的法律保护,企业应更多使用有经济效益的专利技术加以作利用。
第三签订有关转让、许可合同时应注意合同细节,要区分转让合同和许可使用合同,前者费用高,后者费用低,签约时还要参照本文前述专利许可的多种方式,判断该合同的许可方式,防止投入较大,而专利权人又多次转让形成多家竞争对手。
双方合作方式上也可采取一次或多次性转让、许可,签订研发协议或技术入股等不同形式,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合作方式,从而提高专利技术的转让率,实现专利的经济价值,研发出高科技含量的产品,增强企业实力、提高总体技术水平,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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