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孔雀团队申报指南

  项目概述

对来深圳市工作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在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智能装备等新兴产业中的创新创业予以资助。资助有数量限制,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团队项目资助金额1000万元至1亿元,平均资助强度2000万元左右。其中,海外青年团队最高资助强度2000万元。对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团队,资助金额不高于项目申报预算总额的50%。且它是一种无偿资助,依托单位为非预算管理单位的资助资金分两期拨付,签订合同后拨付60%,通过中期考核后按规定拨付余款;预算管理单位按相关规定分年度拨付。

孔雀团队申请材料

孔雀团队申请材料如下

1、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登记编码的“一照四号”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单位2018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和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的,可暂由财务报表替代,最迟申报时间截止前上传审计报告);

4、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团队成员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海外专家须提供我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就业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市或其他城市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有海外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海外任职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工作签证、任职经历证明等,验原件,外文须提供中文翻译);

6、以举荐方式申报的团队,提交举荐材料复印件(院士推荐信、依托单位推荐信、依托单位已入选我市孔雀团队的团队清单等)以及团队成员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意向性合同复印件

7、团队成员发表的代表性论著、论文的首页和摘要复印件(外文须提供中文翻译)、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相关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经历证明材料。

8、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书脊注明“2020年深圳市孔雀团队申报书”、团队名称、带头人姓名、申报单位。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均需加盖用人单位封面章、骑缝章。线上(申报系统)与线下纸质材料必须一致。

项目申报材料中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严肃、科学,申报指标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特提请各申报单位严肃对待。

项目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委核实后将不予立项资助,并将申报单位列入我委科研诚信负面清单,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孔雀团队申报条件

一、申请团队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团队包括1名带头人和2名及以上核心成员,团队成员之间稳定合作2年以上。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科研成果创新性突出或产业化前景好。
(三)海内外高层次团队由海外高层次人才(海外专家、留学回国人员或有丰富海外工作经历人员,海外学习、工作经历需在2年以上)或国内高层次人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发达国家院士,中组部“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组成。
海外青年团队由海外高层次人才组成,且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四)团队中海外高层次人才从海外回国或来华工作时间、国内高层次人才来深圳工作时间均须在2015年1月1日之后。
(五)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年龄不得超过60岁(195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团队平均年龄不得超过55岁,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及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发达国家院士作为带头人全职来深工作可放宽至65岁(1953年1月1日之后出生);海外青年团队所有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团队获得资助后需在深圳连续工作5年以上,团队带头人及其他核心成员一半或以上须全职(每年9个月或以上)在深工作,并与市外单位没有全职聘用合同关系,其他成员在深圳工作时间年均须达到3个月或以上。项目执行期内,带头人不得更换,其他核心成员变更依照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团队全职人员,如尚未与依托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须签订意向性合同,并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到岗。
(七)申报单位同一项目每年只能申报一次,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凡以相同项目多头申报、重复套取政府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单位两年内所有项目的资助资格。“同一项目”是指经我委使用相应软件对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后,相似度为30%以上(含30%)的项目。
(八)已列入科技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
本年度申报基础研究(自由探索、学科布局)、技术攻关、创业资助、深港创新圈、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股权投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应用示范、孔雀(孔雀团队、创业资助、技术创新)、创客(创客创业资助)计划的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项目组成员,有申报总量限制:
1.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2015年以来获得国家、广东省和部级科技奖励的企业或2016年、2017年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
2.申请单位为高校或者科研机构的,其项目组成员只能单独或联合申报2项。
二、团队举荐
(一)符合前述办理条件的团队,经由相关领域3名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联合举荐,可免函审直接进入答辩环节,院士举荐意见可供答辩评审参考。院士推荐信须对团队人员水平和项目的必要性、创新性及可行性等给予肯定性评价。同一院士每年只可推荐一个团队。
(二)已获批我市孔雀团队5个及以上的依托单位可举荐本单位新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被举荐团队须符合前述办理条件。举荐单位曾获批5个孔雀团队即拥有1个举荐名额,曾获批10个孔雀团队即拥有2个举荐名额,以此类推;每举荐1个新团队,单位举荐名额减1。单位推荐信须对团队人员水平和项目的必要性、创新性及可行性等给予肯定性评价,同时明确单位对团队成员到岗、资金使用、项目推进等承担主体责任,并为团队提供场地、经费等保障支持。经单位举荐的团队,可免函审直接进入答辩环节,单位举荐意见可供答辩评审参考。
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孔雀团队申请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通过该系统打印申请书纸质材料,连同相关申请材料一并向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孔雀团队项目资助的申请。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无法当场更正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3.审核
受理后,窗口通知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领取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组织书面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计划财务处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答辩。
4、审批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在30个工作日内拟定资助方案,经分管委领导于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提交委主任办公会在20个工作日内审议。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5、办结
符合审批条件的,在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已处理的,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委员会联合下达审批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立项通知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6、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自取或自行在申报系统打印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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